《後漢書》是一部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由南朝劉宋時的范曄(398年-445年)所著,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八志自司馬彪《續漢書》補入),記載了從王莽(6年)起至漢獻帝(189年)的183年歷史。本紀和列傳的作者是南朝劉宋時的范曄(398年-445年),他寫此書是為了「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此書綜合當時流傳的七部後漢史料,並參考袁宏所著的《後漢紀》,簡明周詳,敘事生動,故取代以前各家的後漢史。元嘉二十二年(445年)范曄因牽涉與孔熙先等謀立彭城王劉義康案坐獄,在《獄中與諸甥侄書》中明言:「既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不可甲乙辨,後讚理近無所得,惟志可推耳。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被殺時四十八歲,當時《後漢書》志稿尚未完成。《後漢書》的評註,最早有劉昭注范曄《後漢書》一百二十五卷,後有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李賢所注代表了清代以前《後漢書》評註的最高水平。(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