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相信,上帝赋予每个人独特的尊严,任何人都不应侵犯,并呼吁所有人承担保护人权和实现人类成就所必需的社会条件的责任。虽然基督徒普遍接受UDHR(世界人权宣言)的核心原则,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份普遍文件优于他们圣经中耶稣基督和天父圣言的价值。尽管遵循圣经和基督教的规则不可能忽视现代世界的规律,但仍有人宁愿走圣经教导的道路,也不愿盲目地遵循现代世界的规律。因此,将人权解释为社会生活的终极来源和多功能基础是令人反感和危险的。世界各地的许多人都承认,他们的传统在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中具有高于世俗化人权标准的权威。
尽管如此,虽然是反映世界人民最深切愿望的总结性声明,但《世界人权宣言》是宗教和世俗领袖建立有助于促进、尊重和执行人权的法律体系的基石.无论人权或宗教价值观如何,将公民与政治、经济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人权结合起来并相互联系,可以在国家和国际层面提供和谐的社会生活。简而言之,凡是能保护人类生命和安全的,都是全球人权体系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