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簡介】
到底我們是要從心深處認識我們的神,說「神哪,你真配,你真偉大」,還是我們希望經歷一些事情以後說「哇,神哪,你真管用」?
聖經記載神百姓的歷史是要顯明耶和華神是一個有主權、有目的的神--任何的人事物都在祂的掌控之下,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要為著神永遠的旨意而效力。但是差別在哪裡呢?一個順服神的人,藉著他的順服成全了神永遠的旨意,他要在永世裡得享神賜給他的榮耀。一個叛逆、不順服神的人,神也藉著他的叛逆和不順服成就神的旨意;但是在永恆裡,這個人就受虧損了。我們要切記,神是歷史的主宰。
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不但可以拒絕不該要的,即便是那些神所應許要給賜他的東西,他也必須是在對的時間,用對的方式來得到神要給他的祝福。神的目的必須按照神的手段來成全。神把大衛放在曠野,不是讓大衛知道自己有多少的能耐;神把大衛放在曠野,是讓大衛知道,他所信的神是何等的有能力。
神有絕對的主權,但祂卻給我們機會參與
耶和華神確確實實有主宰的權柄。但是不要忘記,神怎麼執行祂的權柄呢?神要人盡自己的責任來配合祂的權柄。所以,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千萬不要以為自己讀懂了。這裡所強調的就是神有主權;祂有計畫,祂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你跟祂合作,你就能夠享受祂給你的恩典,你就能夠為祂做正面的見證。你如果不聽祂的話,祂在你身上的計畫也會成就;但是,你得救是要得救,卻是像經過火一樣;然後,你就會成為見證,卻是成為一個負面的見證。無論怎樣,你都會成為神的見證人--這叫做神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