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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網路借貸信息仲介機構(P2P)法律問題之研究
註釋互聯網金融是指藉助於網路技術與移動通信技術, 實現資金融通, 金融支付, 以及資訊仲介等金融業務的一種經營模式, 其業務模式既不同於銀行的間接金融, 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的直接金融, 而是一種資訊科技下的新興金融模式.在中國大陸方面, 由於在政府的支持下, 經過一段野蠻成長時期.因此本文除將先就網路借貸的興起與內涵作一介紹.並且就中國大陸網路借貸機構的發展歷史與規範, 做一說明與陳述, 以方便瞭解中國大陸網貸平臺業務的前因後果與問題所在.尤其在2015年以後, 中國大陸相關網路金融政策及監管單位已逐漸明朗, 因此本文將發展歷程分為2015年以前與2015年以後兩階段說明.來歸納與探討中國大陸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的經營模式與類型.此外, 本文將就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的監管機關, 設立, 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及解散來做一介紹.其次, 由於網路借貸行為係由出借人, 借款人及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之間的法律關係所組成, 因此本文也將根據網路借貸法律關係的行為主體, 分別就出借人, 借貸人與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 從合同法, 刑法及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規範, 來討論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監管規範及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最後再就相關議題, 洗錢防制, 消費者保護及資訊揭露三方面, 來探討所涉及的監管問題, 以完善本文之內容與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