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選單
返回Google圖書搜尋
臺灣傳媒再解構
註釋

 從《解構廣電媒體—建立廣電新秩序》到《台灣傳媒再解構》,十五年來台灣傳媒有所變、有所不變。變的是傳媒科技、傳媒生態。傳媒與人的關係,也由早先傳媒是人們可有可無的「身外之物」變成生活中「不可一日或缺之物」。

不變的,是傳媒價值觀或心態:威權強人走了,傳媒卻依然是政治和經濟的侍臣、婢女;「走了警總,來了MBA」,傳媒依然是權勢或商業的工具。

不變的是主流思維對於傳媒自由市場的過份信賴。傳媒解禁是何等大事,在解放四十年威權統治的禁錮時,沒有任何配套措施,聽任一百多個電視頻道每天為零點五個百分點的收視率,墮落在紅海中相互廝殺;廢除以壓制和整肅為基調的「出版法」和「新聞記者法」後,也未曾出台配套措施,聽任報社關門、中道言論見棄。此類的不作為,卻美其名為新聞自由,無異於將新聞自由變成了傳媒產業墮落的一塊遮羞布。

傳媒對現代社會太重要了,需要許許多多的論述走在政策之前。缺少政策論述,正是台灣傳媒產業的長年隱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