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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與法律經濟
註釋當醫病雙方對醫療結果產生不一致的期望下,難免產生醫療糾紛,若能建立一套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將補償與責任分開為兩階段處理方式,在事發後,未確定肇事責任前即先透過第三責任險及補償基金的機制,使被害人獲得部分補償,才能使醫事人員無後顧之憂而全心投入救治;而病患福祉與醫事人員權利兼顧,有助改善目前醫病雙方對立的緊張情勢,建立互信的「新醫病關係」,本書便談論醫療責任保險及醫療糾紛的法律經濟分析。